因碎石生产线未批先建等问题,延津一企业被罚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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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碎石生产线未批先建等问题,延津一企业被罚60万

生态环境 滕州市 有限公司 黄山市 行政处罚
更新时间: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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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枣庄一塑胶企业被罚30万 在滕州美杰纺织品有限公司(地址:滕州市姜屯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1万元。

福安:连环出击关停一未经审批碎石生产流水线

福安:连环出击关停一未经审批碎石生产流水线

福安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福安市金宏运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增碎石生产流水线已全面停工。

接到举报后,福安市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力量对该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年产30万立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2013年已经过审批,但该公司在堆料场内未经审批擅自增加一条碎石加工流水线,并已开工建设。

据了解,在接到信访转办件之前,福安环保部门于6月27日已经收到群众向12369电话投诉相关问题。

不仅如此,福安市生态环境部门先后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对新增碎石加工流水线进行查封;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罚款人民币https://www.lftsjj.com/万元。

生产原料与环评批复的不一样?枣庄一塑胶企业被罚30万

生产原料与环评批复的不一样?枣庄一塑胶企业被罚30万

在滕州美杰纺织品有限公司(地址:滕州市姜屯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1万元。

经查,滕州市夏雪羽毛加工厂(地址:滕州市洪绪镇团结村),该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2万元。

经查,滕州峻扬建材有限公司(地址:滕州市鲍沟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生产,车间内建有洗沙机,有生产迹象,生产原料为风化砂,与环评报告中的青石石屑不符。

滕州市甄合建材有限公司(地址:滕州市鲍沟镇),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厂区西侧有物料露天存放。

“清废行动2018”第五批部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

清理情况:经现场核实,固废堆存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垃圾、弃土和工业商混余渣约https://www.lftsjj.com/万吨,生活垃圾约300吨,砂石料https://www.lftsjj.com/万吨。

清理情况:洪门镇人民政府立即进行整改,将建筑垃圾和水泥块通过工程车运往附近施工工地经粉碎后铺路填方,塑料粒子原材料用车辆运输清理,规范存放,于2018年5月22日完成整改。

主要问题:湖北省公安县华雅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附近,距离长江约2公里,有多处生活垃圾及少量工业垃圾混合堆存,总重量https://www.lftsjj.com/万吨以上,现场有渗滤液积存,地面均未采取防渗防漏措施。

清理情况:该点位堆存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少量工业固废。

生态环境部通报执法正面清单第二批典型案例

2020年4月9日,经延边州生态环境局龙井市分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鉴于该企业自建厂以来是初次违法,该公司产生的污水经厂内预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海兰河,自动监测设备停用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且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疫情的影响,属于违法行为轻微,未产生危害后果,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中“免于处罚”的规定。

十、吉林延边龙井长白山犇福清真肉业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环境违法免予处罚案件 2020年4月8日,吉林省延边州生态环境局龙井市分局执法人员对“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的龙井长白山犇福清真肉业有限公司进行远程视频检查时,发现该企业4台自动监测设备(COD、氨氮、总磷、总氮)均未开启。

九、广东广州从化食品企业有限公司肉类联合加工厂自动监控数据超标环境违法免予处罚案件 2020年1月,广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显示,广州市从化区食品企业有限公司肉类联合加工厂出现多个时段氨氮日均值超标现象,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和从化区分局执法人员立即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3月11日对该公司以涉嫌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责令涉事企业进行停产整治。

休宁一砂石企业因环保设备未经验收被罚20万元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0月17日以《黄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黄环听告字〔2019〕4号)告知该单位听证申请权和陈述申辩权。

据知,2019年9月23日,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进行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兰渡建筑材料厂项目于2018年9月20日建成并投入生产,至今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1月4日,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对《休宁县齐云砂石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的一项行政处罚的决定文书,该处罚信息显示,这家企业的兰渡建筑材料厂项目于2018年9月20日建成并投入生产,至今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予以罚款20万元。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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